劳工科工作信息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助理薪酬(第一批)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0 访问次数:1334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助理薪酬

(第一批)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教学部:

根据《厦门大学学生教学助理聘任管理办法》(厦大学〔200864号)规定,现就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助理薪酬(第一批)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核定的岗位认真审核聘用情况,据实仔细填写《厦门大学教学助理薪酬汇总审批表》(详见附件),于220日之前报送人事处劳工科,纸质版须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电子版发送到rscl@xmu.edu.cn

2.截止220日前未能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单位,可在第二批受理期内报送。

 厦门大学教学助理薪酬汇总审批表(空白表).xls

         人事处

          201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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