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国家公派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7 访问次数:108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CSC”)《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合作渠道介绍》,现将2017年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选派规模: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申请。全国名额约25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4人。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优先资助农业科学、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其中社会科学将主要支持中德文化研究相关专业,包括语言、文学、文化研究、法学、管理学。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和《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合作渠道介绍》规定的条件。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http://www.csc.edu.cn/chuguo/s/709

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article/713

《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合作渠道介绍》(详见附件1)

(二)项目负责人(1人)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教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196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如获入选,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每年一次,每次1个月,不使用学术假。

(三)项目参与人(1至3人)

项目参与人以在读博士研究生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196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如获入选,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每年一次,每次3个月。其中,博士后申请人应为学校资助类型,延期博士后不得申请。派出期限按照项目规定期限执行,派出期间薪酬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发放。

三、申报要求

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

1. 教师和博士后申请人查阅《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申请人查阅)》(详见附件2),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选择自助平台),选择“2017年国家公派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填写申报信息,上传邀请信(PDF)、中文研修计划(WORD)和外语水平证明(PDF)。

项目负责人还应在“其他材料”上传以下材料:

1)项目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3EXCEL);

2)项目组情况介绍(详见附件4,不超过1页,WORD);

博士后申请人还应在“其他材料”上传《厦门大学博士后项目申请推荐表》(详见附件5,应经导师和流动站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扫描为PDF)。

以下两种登录方式均可:

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址:http://i.xmu.edu.cn(点击左侧人事系统图标)

人力资源服务平台:http://hr.xmu.edu.cn/webhr/

校外IP应先连接VPN,详见:

http://inc2.xmu.edu.cn/handbook/public/24/

2.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内容包含申请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和身心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对申请人的使用计划等方面内容。

所在单位秘书和单位领导查阅《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所在单位查阅)》(详见附件6),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自助平台)进行审核和审批,于2017年4月21日之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从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提交至人事处,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申请。请各单位自行通知申请人提交至本单位的截止时间。

(二)配合外方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项目组应已确定德方合作伙伴,并协助合作方在规定时间内向DAAD(德国)提出申请,德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合作渠道介绍》。

(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报和提交申请材料

1.为避免网上报名高峰期出现系统拥堵情况,申请人在项目申报开放前,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要求提前准备申请材料。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注:此前申请过国家公派项目的人员,应更换用户名重新注册。

2.20175月10日至2017年5月20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报名。项目组的每位申请人均需网上报名。为避免反复提回修改错过网上申报时限,请申请人务必检查无误后,方可提交。

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网报有关材料

网报上传的附件材料PDF电子版发送至所在单位邮箱;

经申请人签字的网报申请表和空白单位推荐意见表(各1份纸质提交至所在单位)。

2)其他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所在单位邮箱;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2份,每套材料首页附清单,提交至所在单位)

①清单(包括②-⑤);

②《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申请表》(详见附件7,其中研修计划不超过4页);

③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简历(不超过2页);

④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的主要成果(不超过1页);

⑤合作协议(如无可不附)。

3.20175月21日至2017年5月31日,所在单位审核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将单位推荐意见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纸质)和其他申请材料(以上①-⑤,2份纸质)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网报申请表PDF扫描版、网报附件材料PDF电子版和其他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xmu.edu.cn

学生申请人应按照研究生院要求(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180887)进行校内申请和网上申报。

(四)审批报出

20176月20日之前,人事处将学校推荐公函和经学校同意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CSC。
五、派出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应根据CSC安排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入选者出国前应按照CSC和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1.《出国留学人员须知》(CSC要求手续):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_1296.pdf

本项目留学人员两次派出前均需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无需办理同意派出函,无需缴纳保证金。

2.教师入选者校内手续详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出境办理指南》:

http://ice.xmu.edu.cn/affairs2.aspx

外事批件应报人事处备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rs@xmu.edu.cn)。

3.博士后入选者校内手续详见:

http://postdoctor.xmu.edu.cn/kq/list.htm

联系人:郭迁迁 联系电话:2185685

4.学生入选者校内手续详见研究生院《研究生出国出境登记审核》:

http://gs.xmu.edu.cn/ch/index/show/id/4515.html

(三)入选者所在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应合理安排其教学科研工作,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对留学人员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对留学人员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做好过程管理工作;督促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考核其留学成果,确保留学效益。

欢迎申请人扫码加入项目申请咨询QQ群。

    联系人:叶丹  联系电话:218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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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处
2017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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