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企事业人才高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6 访问次数:616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闽委办发〔2013〕3号)和《福建省企事业人才高地评选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第二批福建省企事业人才高地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2016年我校有1个评选名额。

二、申报对象

具有产学研优势的国家级、省级技术产品研发平台或学科。

三、申报条件

(一)拥有1名以上同行业公认的创业创新团队领军人才,3名以上创业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团队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人才发展规划清晰,人才工作措施有效,产学研合作机制完善,人才投入保障充分,具有优良的人才成长、人才发挥作用的环境。

(三)具有较强的产学研创新优势,创新成果居国内领先地位,能够明显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形成技术和市场比较优势。领军人才或团队近3年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

四、申报流程

实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者登录www.fjhnbc.gov.cn/hnbc/loginpage,进入“福建省海纳百川高层次人才信息共享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可下载平台操作手册或直接进行注册。

2.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并选择“人才遴选系统”站点,进入遴选平台,选择“第二批福建省企事业人才高地评选”项目,进入填报页面后,按要求填写《福建省企事业人才高地建设申报书》,具体操作步骤见平台操作手册。并提供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份)。

3.申报者网上核实申报材料后,提交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单位意见”部分学院填写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和装订成册后的证明材料一份(系统生成。一律A4纸复印,需编写目录,注明页码)10月9日前报学校人事处人才办。

联系人:郭迁迁;联系电话:2185685,邮箱:rcb@xmu.edu.cn






人事处

20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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