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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2-15     文章出处: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各学院(研究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2013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决定继续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6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在港的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近毕业(一般三年以内)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参与863973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提名或获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4.单位学术技术人才重点培养对象。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五)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六)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资助。

    (七)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在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公布,具体见附件4,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项目信息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流动站提交申报材料,各流动站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向福建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申报材料。

    1.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2月15日—3月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申请人同时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白色软皮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之后再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申报单位材料

    各学院(研究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3月10日将《“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bsh@xmu.edu.cn,收齐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后统一报送学校博管办。

    (三)审核申报材料

    各学院(研究院)、流动站需认真审核申请人员资格及申报材料,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于3月15日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一份)报送福建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由其汇总审核后报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四)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并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

 

 

    五、有关要求

    1.我校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5日,博士后办公室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公务员局,逾期不再受理。

    2.各单位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学校将被暂停“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资格一年。

    3.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4.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5.所有申请人入选后要承诺按期完成赴港的科研工作。

    6. 联系方式

    A厦门大学博管办

    地址:厦门大学人事处(思明校区颂恩楼13楼)

    电话:0592-2187039

    联系人:何老师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附件:1.2016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

          2.2016香江学者计划汇总表.zip

          3. 厦门大学博士后项目课题推荐表.doc

          4. 2016 PI(Simplified Chinese).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