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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聘任高一级职务人员签署聘用合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4     文章出处: 人事处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7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7年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与校内聘任高一级职务人员进行协商,填写厦门大学聘用合同(合同附件从通知下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合同类别:教师填写《厦门大学教师聘用合同》及合同附件(一式三份);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厦门大学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及合同附件(一式三份)。

2.合同期限:

1)高级职务教师合同期限为5

第一批:201781日至2022731日;

第二批:2017111日至20221231日。

2)中级职务教师合同期限为3

201781日至2020731日。

3)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合同期限为3年。

第一批:201781日至2020731日;

第二批:2017111日至20201231日。

4)无固定期限人员

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的人员需另行申请,申请表(一式一份)从通知附件中下载。

3.校内岗位工资:

本次合同签署需填写校内岗位工资内容,请按以下要求填写:

第一批:第一年(201781日起至20171231日)按受聘职务一档发放。

第二批:第一年(2017111日起至20171231日)按受聘职务一档发放。

4.时间安排:由于学校印发新版的《厦门大学教师聘用合同》和《厦门大学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请各学院(单位)务必到人事处职称科领取新版合同,并于57日之前将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及合同附件送至人事处职称科。

人事处

2018424

  附件1:无固定期限合同申请表.doc

  附件2:合同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