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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7     文章出处: 人事处  

全校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学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范围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副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以上待遇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进行申报。

      二、推荐名额

      学校根据教育部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各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推荐1-2名候选人,超出1位人选的,需进行排序。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学校推荐指标(无需排序),但仍需按通知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

      三、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应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与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选拔推荐人选时,注意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要将选拔工作作为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培养措施,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各单位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把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将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选拔出来。

      (三)各单位应组织不少于3名同行专家对本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专家评议未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四、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截止时间:5月15日17:30。

      (二)申报推荐材料:

      1.推荐情况报告

      2.《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EXCEL版(附件1)

      3.《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同行专家评议表》WORD版和签字PDF扫描版(附件2)

      4.《政府特贴情况表》(由附件3中的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表中“跟踪标记”一栏请放空,常见问题可查询附件4,或浏览以下网页:http://www.zhichen.com.cn/,技术支持电话:010-83065045)

      请将上述材料通过OA系统(所在单位行政、党委领导均应在OA系统签署推荐意见)按时报送至人事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丹  联系电话:2182253

      附件.rar


人事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