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职称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全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2.   负责全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聘任工作;

3.   负责全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

4.   负责全校教学科研重要岗位考核聘任工作;

5.   负责附属医院临床教师的考核聘任工作;

6.   负责新分配毕业生及新调入人员的试用期考核工作;

7.   负责全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合同的签订、审核、归档工作;

8.   负责全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的制作工作;

9.   负责全校教师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岗位核定和管理工作;

10. 负责起草、修订与聘任考核工作相关的文件、规定;

11. 负责我校高聘教师的代表作送审和评审费的收发结算工作;

12. 负责其他兄弟院校委托我校专家鉴定代表作的相关工作及评审费的收发结算工作;

13. 负责学科评议组、专业(技术)评议组、单位聘委会成员调整等相关工作;

14. 负责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聘任岗位及考核结果等数据的维护工作;

15. 负责部分学科人员晋升职务报省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相关工作;

16. 负责国家、省部等各级评委库入库委员的推荐工作;

17. 负责全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聘任、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等相关事务的咨询工作;

18. 处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