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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作工作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09     文章出处: 人事处  

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工作牌的制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牌制作范围

1. 新进或校内调动的党政工作人员和辅导员;

2. 新任处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3. 工作牌遗失、损坏的。

二、申请时间

本批工作牌制作申请截止时间为:1026日。

今后,工作牌将在每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集中制作一批,请各单位在相应月份25日前上报人事处。

三、相关要求

1. 各单位人事秘书统一汇总本单位工作牌制作需求,下载、填写“工作牌制作汇总表”后,通过OA系统提交人事处。OA文件标题统一设置为:XX(单位)关于制作工作牌的申请;申请人的证件照作为附件提交,照片统一命名为:单位+姓名。

2. 当年度新进党政工作人员和辅导员的工作牌由人事处统一制作。

工作牌制作有关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2182243

 

工作牌制作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