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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科工作职责 

1.   根据国家政策,协助领导做好我校工资及校内分配的相关工作;

2.   负责劳工科日常管理工作;

3.   按时准确发放工资及离退休费;

4.   做好新聘人员、博士后人员起薪和离校人员停薪工作;

5.   岗位工资调整和每年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6.   职务变动和年度考核聘任后工资、津贴的调整;

7.   年度校内岗位绩效的核拨和调整,年度教护龄津贴审核调整;

8.   编制年度人员经费预算;

9.   出国出境人员、外聘人员、非全职人员工资管理;

10. 缺编工资、后勤集团运营费、大集体人员经费、公共课超工作量补贴的审核;

11. 年终一次性奖金、物价补贴、兼职补贴的审核发放;

12. 过节费、防暑降温费和机关工作人员加班费的审核发放;

13. 考勤管理及各类请假人员的工资管理、午餐补贴的审核发放;

14. 派遣人员和租赁人员工资的审核;

15. 教学助理薪酬的审核;

16. 工资基金手册的申报和管理;

17. 社会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保险的申报、办卡、对帐和报销;

18. 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和退休返聘的报批;

19. 退休费、退职费和各项津贴补贴的计算;

20. 民政局安置且由学校代发退休费人员的管理;

21. 抚恤金、丧葬费、遗属补助费的计算和子女就学补助的发放;

22. 福利费的提取、福利基金和医疗基金的管理及探亲路费报销审核;

23. 处理有关工资、保险和保健问题的来信、来访及政策咨询;

24. 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25. 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