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科工作信息
关于2016年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4 访问次数:1995

全校各学院(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厦大人〔2005〕55号,以下简称《聘任办法》)等有关文件和《厦门大学2016年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员招聘计划》,现将我校2016年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聘任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和对象

符合《聘任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校内外人员。其中本校人员的任现职时间计算到2016年7月31日。

二、聘任原则

1. 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职业技能水平,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风端正,积极承担岗位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各学院(单位)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文件要求严格审核,把好评审、提名和评议等聘任环节,优先保证选拔优秀核心技术人才。 

    三、聘任依据

1. 有关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要求,按照聘任办法》及各单位的规定等执行。

2. 有关核心学术刊物的规定及外语水平的要求,分别按照《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3年版)》(厦大人〔2013〕101号)及相关调整规定和《厦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外语考试实施办法》(厦大人〔2013〕211号)执行。

3. 有关编制与岗位,分别按照《厦门大学新一轮定编定岗方案》(厦大人〔2013164号)和《厦门大学2016年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员招聘计划》执行。

四、日程安排和要求

(一)个人应聘与资格审核(校外应聘人员可随时递交申请材料,校内人员申请时间为55日-518

应聘者请登录http://hr.xmu.edu.cn/zpNew/index.do,使电子邮箱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申报信息

各学院(单位)聘委会(聘小组对照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和所公布的岗位情况,审查应聘者的申请资格和条件。

校内人员的外语免试申请由各学院单位)审核,于5月25之前统一将《厦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免试审批表》免试证明材料提交人事处

(二)同行专家评审 

请各学院(单位)在525日和1025之前将申请正高级职务人选的送审材料送至人事处(其中校内人员的代表作5月25之前提交

相关送审事项请登录以下地址进行查询 http://rsc.xmu.edu.cn/ea/df/c3258a60120/page.htm

(三)学院(单位)遴选

经院长提名教授委员会评议确定拟聘人选。各学院(单位)将通过的拟聘人选名单、应聘材料和评议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内对审议结果或决定有异议的应聘者应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单位)须分别于5月25日、7月25日和11月25日之前,在人事系统上向人事处推送相关应聘人员申请(以人事系统上分管院领导审核并推送的时间为准,其中校内人员的申请材料在7月25日之前推送)。

由于存档需要,请各学院单位)通过人事系统打印《厦门大学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请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和《厦门大学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汇总表》,同时提交同行专家鉴定意见书原件,校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3封推荐信。

(四)学校评审

经学部委员会审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查批准,确定聘任名单。聘任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在公示期间,对审议结果或决定有异议的应聘者可向人事处或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确立聘用关系   

学校公布受聘人员名单,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

五、其他

1. 校外人员应聘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相应任职条件规定中凡涉及时间范围的,起算时间为2011年的1月1日。

2. 校内人员应聘相应任职条件规定中凡涉及时间范围的,均以任现职以来的时间为界限。

任现职期间若有辞职或调离本校且离校期间未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计算任现职时间时离校期间应予扣除;任现职期间经批准出国或脱产到国内其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凡读书(不含半年以内的短期进修)时间不计为任现职时间。

所要求的教学、课题、科研成果及其他社会服务项目等,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出版或立项,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所要求的经费额度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全部到校,尚未到校部分不得计算。

本校其他系列人员要申请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先转岗受聘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其中,副教授或教授拟转岗聘任同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至少应以第一负责人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或3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学院认可的同等水平工程业绩;拟转岗聘任同级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至少应编写过十万字以上的实验教材并开设2门实验课达一个学年以上且学生评价良好。

卫生技术系列及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先获得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才能参加本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达伟;联系邮箱:rscz@xmu.edu.cn联系电话:2184723

                                     厦 门 大 学

                                     201654

关于2016年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技术支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补充说明.pdf

工程、实验等系列(技术支撑系列)职务聘任 附件材料清单(线下申请使用).doc

校内外应聘者应聘方式说明(Ver 1.1).pdf

厦门大学工程、实验等系列(技术支撑系列)职务聘任申请表.doc

厦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外语免试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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