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6〕6号),福建省2016年计划全额资助出国留学人员25人,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职专任教师,派出时具备我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对已与学校签署协议出国作博士后的在职专任教师,无工作年限要求。
《厦门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http://rsc.xmu.edu.cn/s/137/t/722/6e/f1/info159473.htm
(二)外事管理干部。
(三)从事行政、教学管理的骨干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1《2016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具体如下:
http://www.fjedu.gov.cn/html/xxgk/zywj/2016/05/10/6bcee3b6-7811-4af2-a6cd-90b369ad682d.html
(二)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如入选本项目,应在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
三、申报程序
各单位结合学科、队伍建设需要,根据项目要求审核申请材料,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5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纸质版报送至颂恩楼13层1321室。
(一)《2016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候选人一览表》(EXCEL电子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PDF扫描版)
(二)根据《关于准备2016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选派申请材料的说明》(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纸质1份加盖单位骑缝章,PDF扫描版),按照上述说明顺序整理。
其中《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由申请人登陆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受理工作平台http://fjlx.fjedu.gov.cn,在线填写并打印签字。《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根据学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下载本通知附件2填写,勿使用系统生成的表格,并由所在单位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填写意见并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有关处室意见暂不填写。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没有网上报名的,福建省教育厅均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宜
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有效期自录取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一律不得延期和更改留学国别。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未尽事宜请查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fjedu.gov.cn/html/xxgk/zywj/2016/05/10/6bcee3b6-7811-4af2-a6cd-90b369ad682d.html
联系人:叶丹 联系电话:2182253
人事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