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CSC”)《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奖学金介绍》,该合作奖学金以中法合作科研课题为基础,资助中法双方研究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到对方国家参与同一合作项目的研究工作,中法双方至多各4人,中法双方需各设一名项目负责人。现将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奖学金介绍》规定的条件。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http://www.csc.edu.cn/chuguo/s/709
《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
http://www.csc.edu.cn/require/download.asp?PROJECTCODE=620008
(二)出国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博士后)的申请人应为在职专任教师, 研修期限为3个月,不使用学术假。
《厦门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http://rsc.xmu.edu.cn/eb/c9/c3276a60361/page.htm
二、申报要求
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
1. 教师申请人查阅《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申请人)》(详见附件1),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选择自助平台),选择2017年国家公派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中文研修计划(PDF)、邀请信(PDF,应注明符合外方院校或研究机构语言要求)。项目负责人还应在“其他材料”上传团队情况(PDF),具体包括:中法团队成员情况(姓名、身份)、与法方合作单位前期合作情况、项目目标等内容。
以下两种登录方式均可:
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址:http://i.xmu.edu.cn(点击左侧人事系统图标)
人力资源服务平台:http://hr.xmu.edu.cn/webhr/
校外IP应先连接VPN,详见:
http://inc2.xmu.edu.cn/handbook/public/24/
2.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内容包含申请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和身心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对申请人的使用计划等方面内容。
人事秘书和单位领导查阅《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所在单位)》(详见附件2),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自助平台)进行审核和审批,于2017年2月14日之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从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提交至人事处,逾期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请各单位自行通知申请人提交至本单位的截止时间。
(二)配合外方提交申请材料
2017年2月19日之前,申请项目组应按项目要求配合法方合作伙伴提供材料,并请法方团队向法国高等教育署提交申请材料。
(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报
1.为避免网上报名高峰期出现系统拥堵情况,申请人在项目申报开放前,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要求提前准备申请材料。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注:此前申请过国家公派项目的人员,应更换用户名重新注册。
2.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0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补充有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报名。为避免反复提回修改错过网上申报时限,请申请人务必检查无误后,方可提交。向所在单位提交纸质(经个人签字的网报申请表,空白单位推荐意见表)和电子材料(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PDF和“蔡元培”项目申请信息表WORD)。
3.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3日,所在单位审核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填写网报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材料审核后发送至师资科邮箱rs@xmu.edu.cn。
4.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2月26日,人事处进行复核。
学生申请人按照研究生院要求(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180887)进行校内申请和网上申报。
(四)审批报出
2017年3月3日之前,人事处将学校推荐公函和经学校同意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CSC。
四、派出管理
(一)派出时间一般为2017年7月起,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入选者应在项目规定的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出国前应按照CSC和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1.《出国留学人员须知》(CSC要求手续):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_1296.pdf
2.教师入选者校内手续详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出境办理指南》:
http://ice.xmu.edu.cn/affairs2.aspx
外事批件应报人事处备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rs@xmu.edu.cn)。
3.学生入选者校内手续详见研究生院《研究生出国出境登记审核》:
http://gs.xmu.edu.cn/ch/index/show/id/4515.html
(三)入选者所在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应合理安排其教学科研工作,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对留学人员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对留学人员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审核留学人员阶段性汇报,做好过程管理工作;督促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考核其留学成果,确保留学效益。
欢迎申请人扫码加入项目申请咨询QQ群。
联系人:叶丹 联系电话:2182253
附件: 1.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申请人查阅).pdf
2.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所在单位查阅).pdf
人事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