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CSC”)《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现将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条件。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http://www.csc.edu.cn/chuguo/s/709
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s/754
根据CSC规定,2017年该项目仅本批次接受教师申请,下半年不接受教师申请。请各单位提醒拟申报教师把握好本批次项目申报机会,抓紧联系国外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如获入选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派出。
(二)申请人应为在职专任教师,来校工作年限要求如下:
1.派出时应具备学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
《厦门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http://rsc.xmu.edu.cn/eb/c9/c13907a60361/page.htm
2.根据《新聘教师任职条件补充规定》和《<厦门大学新聘教师任职条件补充规定>暂行办法》规定,系本校毕业博士,已与学校签署协议拟赴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教师,首次出国可不受来校工作年限限制,具体详见:
http://rsc.xmu.edu.cn/ea/d1/c3258a60113/page.htm
3.根据《关于艺术、体育、建筑和外文学科教师队伍建设方案的批复》,已与学校签署协议拟赴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教师,首次出国可不受来校工作年限限制,文件可在OA系统(http://i.xmu.edu.cn/)下载。
二、申报要求
(一)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教师,已申请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的教师如符合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为“青骨项目”)的申报条件,可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申请本项目。所在单位对所有申请人一并进行审核、排序和推荐。
按往年录取情况,预计CSC将于3月下旬公布面上项目录取结果。入选面上项目的教师,仍按面上项目规定的要求派出;未入选的教师,请按青骨项目通知要求继续做好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工作。若届时尚未公布,根据CSC有关规定和本批次青骨项目时间进度安排,已获推荐申报面上项目的教师无法继续申报本批次青骨项目。
(二)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和领导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以下两种登录方式均可:
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址:http://i.xmu.edu.cn(点击左侧人事系统图标)
人力资源服务平台:http://hr.xmu.edu.cn/webhr/
校外IP应先连接VPN,详见:
http://inc2.xmu.edu.cn/handbook/public/24/
1.申请人申报
申请人查阅《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申请人查阅)》(详见附件1),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选择自助平台),选择“2017年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外语合格证明(PDF,文件名格式:张三外语,以下参照)、中文研修计划(PDF)、邀请信(PDF)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EXCEL,详见附件2下载),后三项材料中的研修专业方向应保持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外语:应符合CSC《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具体详见:
http://www.csc.edu.cn/article/757
(2)中文研修计划(1000-3000字):主要包括拟留学专业(研究课题),特别是拟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情况;申请人在拟留学研究方向上已取得的研究基础(请重点描述);拟研修的具体科学/技术问题(请重点描述);拟留学单位在拟留学研究方向上的研究水平,国际影响力及研究条件(请重点描述);出国留学预期目标、研修计划、方法及时间安排;回国后的后续研究计划,以及申请人已拥有的相关研究条件(请重点描述)。
(3)邀请信:应符合CSC《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的要求,具体详见:
http://www.csc.edu.cn/article/758
提醒:CSC要求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报时提供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本项材料建议申请人在联系邀请信时一并取得,无需在校内申报阶段提供。
(4)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申请人需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取申请人一个在研项目/课题即可(申请时已结项的不在此列)。
2.所在单位审核和推荐
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符合要求。
(1)专家评审:
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审、打分,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详见附件3下载)。评审过程中应避免各学院/系单独分别进行评审的情况。专家组应由至少3名专家组成,参与评审专家所从事的专业应与申请人留学专业或相关研究领域一致或相近。专家主要对申请人从申请人专业素养、以往研究成果、拟留学情况、依托在研项目与研修计划紧密度等方面给出具体评审意见。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可由参评专家单独填写并签字;亦可以评审小组的形式得出统一意见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代为填写专家评审意见,并由参评专家在同一张评审意见表上联合签字。申请人学号暂不填写,纸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3月20日之前,统一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2)系统操作:
人事秘书和单位领导查阅《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所在单位查阅)》(详见附件4),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自助平台)进行审核和审批,在系统填写单位推荐排序,并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内容包含申请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和身心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目标要求和回国后对申请人的使用计划等方面内容。所在单位于2017年3月20日之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从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提交至人事处,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申请。请各单位自行通知申请人提交至本单位的截止时间。
申请条件主要审核内容:申请人是否具备使用学术假资格;年龄是否符合要求;外语是否达到要求;尚在资格有效期内未派出的申请人是否重复申报;曾享受资助再次申报的申请人回国是否满5年等。
申请材料主要审核内容:按照CSC要求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注意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邀请信注明的留学身份与申报的留学身份是否一致;邀请信是否明确留学起止日期(精确到年月)、留学期限、留学身份等信息、留学起始时间是否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邀请信是否为无条件邀请信;非英文邀请信,是否提供了中文翻译件;在研课题是否符合要求;研修计划、在研课题和邀请信中的研修专业是否一致等。
(二)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报
1.为避免网上报名高峰期出现系统拥堵情况,申请人在项目申报开放前,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要求提前准备申请材料。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注:此前申请过国家公派项目的人员,应更换用户名重新注册。
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http://www.csc.edu.cn/article/758
其中:
(1)《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由人事处统一联系科研部门出具并发放给申请人上传系统。
(2)《科研成果清单》由申请人联系所在学院、研究院出具并盖章后上传系统。
(3)职称证书为聘书(聘期应未过期)或合同续签书或中文在职证明(可携带一卡通至思明校区颂恩楼1321室或翔安校区图书馆二楼服务台旁人事证明打印系统自助打印)。
(4)《单位推荐意见表》(由人事处录入系统生成后上传)。
(5)《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由人事处上传)。
2.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6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补充有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报名。为避免反复提回修改错过网上申报时限,请申请人务必检查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将信息平台生成的PDF报名表打印一份,个人签字,连同所有附件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
3.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2日,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材料,确认无误后,加盖单位骑缝章,扫描为PDF文档,打包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xmu.edu.cn。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联系申请人提回修改。纸质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留存。
4.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5日(系统关闭),人事处进行复核。
(三)审批报出
2017年4月20日前,人事处将学校推荐公函和经学校同意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CSC。
四、派出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CSC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经CSC批准放弃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二)入选者应在项目规定的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出国前应按照CSC和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出国期间应按照所在单位审批通过的研修计划开展研修,每3个月向使馆和所在单位报送阶段性汇报;按期回国后,应提交研修报告,并在所在单位开设讲座。
1.《出国留学人员须知》(CSC要求手续):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_1296.pdf
2.人事处主页国内外研修专栏(校内手续):
http://rsc.xmu.edu.cn/gnwyx/list.htm
(三)入选者所在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应合理安排其教学科研工作,督促并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对留学人员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等方面的行前教育,对留学人员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审核留学人员阶段性汇报,承担被录取人员的国外的管理责任;督促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考核其留学成果,确保留学效益,汇总典型成果并及时提交人事处。
欢迎申请人扫码加入项目申请咨询QQ群(请在验证信息中注明“所在单位+姓名”)。
联系人:叶丹 联系电话:2182253
人事处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