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改革精神,2017年度教学科研重要岗位聘期考核及聘任工作实施过渡期办法,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岗位聘任工作
(一)重要岗位聘约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的人员
各学院(单位)根据《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重要岗位聘约》就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成果以及对学校所做出的贡献,对受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同时,学院(单位)根据《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重要岗位聘任条例》,做好聘期考核结果合格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本轮过渡期聘期为一年,即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聘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受聘重要岗位。
请各学院(单位)于7月2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1.《2017年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重要岗位聘期考核及应聘申请表》(签字盖章部分须完整)及附件证明材料;
2.《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重要岗位聘任推荐人选一览表》(签字盖章部分须完整)。
(二)重要岗位聘约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的人员
各学院(单位)根据《关于2016-2017学年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各学院(单位)与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人员续签《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重要岗位聘约》。本轮过渡期聘期为一年,即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年度考核结果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不再受聘重要岗位。
请各学院(单位)于7月20日之前将《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重要岗位聘约》(一式三份)送至人事处。
(三)其他人员
重要岗位聘期未到期人员仍然按照聘约执行。学校今年暂不受理其他人员申请聘任重要岗位。
二、其他说明
学校将在2018年8月起正式实施专任教师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所有专任教师将纳入改革后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进行管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又菁,联系电话:2181582,联系邮箱:rscz@xmu.edu.cn。
特此通知。
厦门大学
2017年6月20日
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重要岗位受聘人员聘期考核及聘任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