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国家外交工作,培养和储备一批国际组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CSC”)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2017年,CSC将选拔资助全国共6位青年专业人员赴国际贸易中心(瑞士日内瓦)工作,具体包括6个岗位,初始任期一般为12个月(具体以录用通知为准)。现将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17年国际贸易中心青年专业人员选派办法》规定的条件。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http://www.csc.edu.cn/chuguo/s/709
http://www.csc.edu.cn/article/975
二、申报要求
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
申请人查阅附件1使用指南,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党务秘书、单位领导查阅附件2使用指南,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以下两种登录方式均可:
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址:http://i.xmu.edu.cn(点击左侧人事系统图标)
人力资源服务平台:http://hr.xmu.edu.cn/webhr/
校外IP应先连接VPN,详见:
http://inc2.xmu.edu.cn/handbook/public/24/
1.申请人申报
申请人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选择自助平台),点击“自助服务-业务申请-出国研修及评奖评优-研修项目申请”,进入申请流程后,点击“新增”,选择本项目名称,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外语合格证明(PDF,文件名格式:张三外语,以下参照)、计算机考试证明(PDF)、中文简历(WORD,应写明选择的岗位,且内容应能体现个人基本条件、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符合申请岗位需求,详见《2017年国际贸易中心青年专业人员选派办法》正文及其附件1)。
2.所在单位审核和推荐
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申请人进行政治把关,对其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填写有针对性的党委考察意见(包括思想品德、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和身心健康情况等)和单位推荐意见(包括被推荐人近五年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等)。
所在单位于2017年8月18日之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从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提交至人事处,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申请。请各单位自行通知申请人提交至本单位的截止时间。如推荐超过1位申请人,应进行排序。
(二)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报
1.为避免网上报名高峰期出现系统拥堵情况,申请人在项目申报开放前,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要求提前准备申请材料。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国际贸易中心青年专业人员选派办法》附件2。
注:此前申请过国家公派项目的人员,应更换用户名重新注册。
2.2017年9月1日至9月7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补充有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报名。为避免反复提回修改错过网上申报时限,请申请人务必检查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将信息平台生成的PDF报名表个人签字扫描件,连同所有附件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材料应与信息平台提交材料一致。
3.2017年9月8日至9月11日,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材料,确认无误后,加盖骑缝章,扫描为一份PDF文件,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xmu.edu.cn,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联系申请人提回修改,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留存,无需报送。
4.2017年9月12日至9月15日(系统关闭),人事处进行复核。
(三)审批报出
2017年9月20日前,人事处将学校推荐公函和经学校同意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CSC。
四、派出管理
(一)CSC于2017年10月对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国际贸易中心推荐。国际贸易中心于2017年11月对候选人进一步进行考核(电话面试/视频面试等)后,根据自身岗位要求确定最终录取人员。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家庭、事业等因素,慎重申报,避免录取后放弃资格的情况。被录取人员与国际贸易中心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按期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二)入选者出国前应按照CSC和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出国手续,每3个月向所在单位报送阶段性汇报;按期回国后,应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并在所在单位开设讲座。
1.《出国留学人员须知》(CSC要求手续):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_1296.pdf
2.人事处主页国内外研修专栏(校内手续):
http://rsc.xmu.edu.cn/gnwyx/list.htm
http://ice.xmu.edu.cn/affairs2.aspx
(三)入选者所在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派出人员录取后,应合理安排其工作,督促并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对派出人员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等方面的行前教育,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在派出人员派出后,应加强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审核阶段性汇报,承担被录取人员的国外的管理责任;督促派出人员按期回国。
联系人:余晓芳联系电话:2181582
附件:1.附件1.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申请人查阅).pdf
2.附件2.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所在单位查阅).pdf
人事处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