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3 访问次数:1905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8463号)要求,现将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选拔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重点结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以及我省“乡村振兴计划”、补齐民生“短板”等重大发展战略,关注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内外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重点关注学术技术原始创新,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国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积极支持有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申报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从事基础性研究工作的,其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有独创性,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二)从事应用技术、工程技术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的,有较大发明创造或革新,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工农业生产中,发挥专长,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创业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实现成果产业化,核心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增速和产值利税率明显高于全国或全省同行业水平的产业创新人才;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技术精湛,特别是在诊治常见病、多发症、疑难病及疾病预防控制中,技术水平较高,得到省内同行公认者;获国家科技四大奖、省(部)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理论上有较深造诣,在实践中做出优良成绩,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较大作用,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并受省部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从事普通基础教育工作,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显著,并获省政府颁发的特级教师称号者。 

  (四)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其成果有一定创见性,对学科建设或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三、推荐名额和要求

   我校可向省人社厅推荐2名人选。

   鉴于名额有限,每个学院(研究院)限推荐1,已获国家级各类人才项目资助的教师不再推荐之列。

四、推荐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2.《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①个人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务职称证明、获奖证明);

②专业技术水平证明材料(近5年主要发表论文、主要出版著作情况、专利、主持或参与的项目等);

③其它能证明申报人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3.所在学院党委综合考察意见表。

(二)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

1)《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所在单位需要签字盖章)

2)《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申报人需签名;“工作单位意见”处需写明“同意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编写目录和页码,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目录页签署“所有证明材料已审核,内容属实”并加盖单位章,其他材料加盖单位章);

4)综合考察意见表

2.电子材料:《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情况登记表》、《综合考察意见表》、证明材料(PDF版本)。

以上材料请于121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电子版发送至rcb@xmu.edu.cn

 

联系人:戴立欣、叶丛葵、蓝亦芃

联系电话:0592-21856852182259

 

 申报附件材料.rar

                                    厦门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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