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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21     文章出处: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各流动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现就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2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日常经费40万元为生活费,博士后科学基金20万元为科研补助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专家评审指标见附件1)。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6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6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二)本批次申请日期截止前未满31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四)研究领域属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前沿领域(2016年度可申报的具体学科详见附件2)。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六)获得资助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5月1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书(附件3)。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各类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共计3份。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摘要和目录,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5)

5.厦门大学博士后项目课题推荐表(附件6)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三(二)”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将“三(二)”中第5项材料交合作导师签字,以上材料于2016年5月31日前提交给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四)各流动站审核和提交材料

流动站工作人员将《厦门大学博士后项目课题推荐表(附件6)》按表格要求提交有关负责人审批盖章后,连同“三(二)”中1-4材料,于2016年6月10日前提交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五)设站单位审核和提交申请材料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纸质申请材料,加盖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同时,对照纸质申请材料,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审核相应文档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并将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和所有申请人纸质材料一并于6月20日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其他

(一)因另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本年度暂不受理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的申请。

(二)不受理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类型博士后的申请。

(三)请各流动站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流动站联系人列表:流动站工作人员联系表.xls

学校联系人:何小芳:0592-2187039

           王新丽:0592-2181582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5

附件材料1-6.doc

                             

                            厦门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