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上半年处级以上干部收入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06-12 文章出处:
根据规定,处级以上干部每半年必须申报一次本人所有收入,不得隐瞒不报。请通知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2006年上半年《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附件可下载打印),并于六月三十日前汇总报送组织部(厅级干部)、人事处(处级干部)。
厦门大学人事处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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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1005 电话:0592-218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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