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1-08 文章出处:
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按惯例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将对烈属、革命残废军人、特困户、危重病号、2006年去世人员的遗属进行慰问。请各单位详细填写《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对象情况表》,并于2007年1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劳工科。
人事处
200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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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1005 电话:0592-218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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