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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职员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1-21     文章出处:  
  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教职员工聘用制度试行办法》、《厦门大学职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规定,现就2012年度我校职员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用对象
1.续聘:聘用合同期限届满,考核合格,尚未达到晋升高一级职员条件者;
2.高聘:符合晋升高一级职员条件者。
二、聘用条件
详见《厦门大学职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三、任职年限
    职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
四、聘用组织
    二、三、四级职员岗位由教育部聘用;五、六级职员岗位由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择优选聘;七、八、九级等中初级职员岗位由各单位职员聘任领导小组审议聘用,并报校人事处审核备案。
五、聘用程序
    聘用职员必须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确保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具体聘用程序如下:
    1.个人填报《厦门大学事业职员高聘申报表》;
    2.各单位职员聘用领导小组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以及考察个人表现的基础上,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议,确定聘用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五日;拟聘高级职员人选需进一步向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推荐。
    3.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审核确定高级职员聘用人选;
    对于推荐高聘高级职员人选,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将在审核个人述职报告的基础上,择优选聘,确定人选。
    4.公告公示
审议确定的高级职员人选将在学校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告栏或人事处网页公示五天。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将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原则问题进行核实,在必要时,对有关拟聘人选重新进行审议。
    5.受聘职员签订合同。
六、提交材料及时间
  1、所需材料:
《厦门大学事业职员高聘申报表》纸质办报送人事处
《厦门大学职员应聘各级职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sk@xmu.edu.cn,纸质办报送人事处
2、提交期限:2011年12月6日
3、请各单位及时提交材料,以便我处进一步开展聘用工作。

《厦门大学职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可从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相关表格见附件。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职员应聘各级职员汇总表》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事业职员高聘申报表(高级5升4)》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事业职员高聘申报表(高级)》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事业职员高聘申报表(中级)》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事业职员高聘申报表(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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