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2-11 文章出处:
博管办〔2012〕3号
有关省、市、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更好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搭建交流平台,扩大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规模,2012年将继续举办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博士后工作发展情况和财政预算安排,2012年计划举办27个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有关省、市、自治区主办,有关设站单位承办(详见附件)。
二、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1]101号),各有关省市、部门和设站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科技发展需要,选择了41个学术交流活动主题。经研究决定,选定生物医药、工程技术与装备开发等27个主题(详见附件)。
三、对列入计划的每个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拨款10万元(其中25个论坛经费已在2011年预拨,其余两个将在2012年拨付),不足部分请你们和有关设站单位落实解决。
四、请你们接到通知后,缜密组织,注重实效,充分发挥设站单位的力量和优势,共同做好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工作,为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创造良好的学术交流环境。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010-84208344
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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