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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职员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05-18     文章出处: 人事科  
                      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职员制度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校职员聘任委员会的研究决定,现就2006年我校职员职务聘任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聘任对象
    1.续聘职员职务者:符合职员聘任条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聘期已满,需应聘原职员职务者。
    2.高聘职员职务者:符合职员聘任条件,晋升高一级职员职务者。
二、任职时间的计算
    职员任现职年限或职员对应的现行政职务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05年12月31日。
三、聘任时间
    经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审核确定的上述两类职员职务,聘任时间均从2006年1月1日聘至2008年12月31日。
四、聘任程序
    聘任职员职务必须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确保职员职务的聘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具体聘任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由申请人根据《厦门大学职员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厦大人[2000]9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厦门大学职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厦大人[2000]9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于实行〈厦门大学职员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规定》(厦大人[2002]4号,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确定的条件,以及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研究通过的《关于晋升高级职员职务的实施原则》(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厦门大学职员应聘高(中、初)级职员职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供任现职以来的政治表现、工作数量、质量、水平以及工作研究等情况的述职报告。
    2.单位考核评议。所在单位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以及审查个人述职报告的基础上,由单位聘任委员会(聘任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认真考核评议,提出本单位中、初级职员职务的拟聘人选,推荐高级职员职务的拟聘对象,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
单位汇总填写《厦门大学职员应聘各级职员职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连同申请应聘高级职员职务者的工作述职报告一并提交人事处。   
    3.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审核确定。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审批各单位应聘中、初级职员职务聘任人选;
对于申请应聘高级职员职务者,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将在审核个人述职报告的基础上,听取应聘者的当面陈述(每个人安排5至10分钟),择优选聘,确定高级职员职务聘任人选。
    4.公告公示。经过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考核确定的应聘各级职员职务的聘任人选,在学校的公告栏或人事处网页公示一周。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将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原则问题进行核实,在必要时,对有关聘任人选重新进行认真审议。
    5.受聘职员签订合同。
五、晋升职员职务原则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职员职级高、中、初级比例,经校职员聘任委员会研究决定,晋升职员职务按以下原则实施:
    1.晋升中初级职员:晋升中初级职员职务仍按以往做法,不作名额限制。
    2.晋升高级职员:晋升高级职员职务实行限额定岗。2006年,五级职员可晋升四级职员职务定岗为15个,六级职员可晋升五级职员职务定岗为13个。具体晋升高级职员职务的实施原则请见附件1。
七、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06年5月19日前各应聘人员到本单位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有关表格。
    2.考核评议:2006年5月22日前各单位聘任委员会(聘任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提出本单位应聘中、初级职员职务的拟聘人选,推荐应聘高级职员职务的拟聘对象。应聘高一级职员职务人选必须在单位张榜公示。
    3.审核确定:2006年5月25日之前,各单位务必把《汇总表》和应聘中、初级职员职务的拟聘人选的《申报表》及高级职员职务推荐对象的《申报表》、个人述职报告报送人事处。初定6月初召开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进行研究表决。
《汇总表》、《申报表》可到学校人事处网页的“重要通知”栏中下载。

附件1:关于晋升高级职员职务的实施原则
附件2:
厦门大学高级(5级―4级)职员职务应聘申报表
厦门大学中级(8级―6级)职员职务应聘申报表
厦门大学初级(10级―9级)职员职务应聘申报表
厦门大学职员应聘各级职员职务汇总表

                                            人事处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关于晋升高级职员职务的实施原则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高级(5级―4级)职员职务应聘申报表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中级(8级―6级)职员职务应聘申报表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初级(10级―9级)职员职务应聘申报表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职员应聘各级职员职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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