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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 2013-12-18     文章出处: 人事处  

为加快建设 “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能源经济“智库”和能源经济与政策人才培养基地,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竭诚欢迎海内外人才加盟!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以厦门大学综合科研力量为基础,联合国内外和校内外的相关研究人员,立足中国国情,推动中国的能源经济学教学和科研水平的发展,为政府及相关单位提供政策咨询与培训,将中心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能源经济学教学、科研、咨询及培训机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在全国率先拥有能源经济学专业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点。 在师资和科研方面,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大力引进优秀海外留学归国科研人才,拥有力量雄厚,梯队合理的教学科研队伍,共同致力于能源金融、能源与宏观经济模型、能源政策分析、能源战略选择、能源与环境、扶贫和移民工程等相关领域的研究。

现因单位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后、专职教师多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学科(专业):能源经济、能源金融、能源工程(限石油、煤炭、电力);

招聘职位:博士后、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各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1. 身心健康,求真务实,严谨治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2. 已获得博士学位(要求毕业于国内著名大学;或者海外留学归国优秀博士);

3. 攻读博士期间所学专业为工科类(限于石油、煤炭、电力等三类相关专业),或能源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经济类专业;

4. 科研水平突出,教学能力强,可用英语授课者优先;

5. 助理教授35周岁以下,副教授40周岁以下,教授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 符合厦门大学与经济学院相应职务教师任职条件,能够履行厦门大学与经济 学院的相应职务教师岗位职责,并按照厦门大学与经济学院规定的程序进行招聘。

三、聘任待遇

受聘教师实行聘任制,享受厦门大学同级职务教师同等待遇。

四、应聘程序与资料

(一)申请博士后

申请流程及相关表格请查询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xmu.edu.cn/s/137/t/445/e6/b1/info124593.htm

(二)应聘专职教师岗位

1.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与及一份关于学术能力、潜力以及教学与科研计划的自我评估报告;

(2)《厦门大学新聘教师职务申请表》 (详见附件);

(3)三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其中两份推荐信应当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提供。须附推荐人详细联系方式。应届毕业生的推荐信原则上其中1份应由其研究生导师撰写,如无法提供导师撰写的推荐信,也应在提交的有关材料中注明。推荐信请直接由推荐人邮寄至我单位,不得经申请者本人转交)。

(4)三篇论文代表作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没有发表论文,可用工作论文);

(5)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2.以上应聘材料请发电子邮件、快递或传真,邮件主题为“姓名+博士毕业学校+应聘职务”,如“张三_加州大学_助理教授”。

3.初选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4.招聘截止时间:2014年9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大学经济学院B201,邮编361005

邮政编码:361005

电 话:0592-2186076

传 真:0592-2186075

联 系 人:林老师

电子信箱:cceer@xmu.edu.cn (务必抄送bqlin@xmu.edu.cn )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