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 2001-12-05 文章出处: 人事处
一、招聘岗位
单位 岗位及人数
研究生院 行政岗位1人
招生办公室 行政岗位1人
人事处(医改办) 行政岗位1人
资产处 行政岗位1人
人文学院 行政岗位5人
实验技术岗位1人
法学院 行政岗位2人
国际经济法研究所 行政岗位1人
海岸带可持续发展国际培训中心 行政岗位1人
二、任职条件
1、应聘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人事处、资产处、人文学院、法学院行政岗位者应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
2、应聘人文学院实验技术岗位者应具有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设备维护技能;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
3、应聘国际经济法研究所行政岗位者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
4、应聘海岸带可持续发展国际培训中心行政岗位者应具有英语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5、具有厦门户口,符合《厦门市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和《厦门市关于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的要求。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恕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持个人简历及学历、CET-4、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于12月10日至12月13日到人事处人事科报名。
2、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报名材料送用人单位。
3、学校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择优确定人选后,送学校审批。
4、受聘人员实行流动编制聘用合同管理,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实施人事代理。
厦门大学人事处
200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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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1005 电话:0592-218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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