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表性成果要求
申请评定研究员任职资格者,需提供3篇(部)正式发表(出版或其他形式取得)的代表性成果(近五年),一式五份,由学校人事处送请不少于五位的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并收回五份评审意见。
申请评定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需提供2篇(部)正式发表(出版或其他形式取得)的代表性成果(近三年),一式五份,由学院(单位)送请不少于五位的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并收回五份评审意见。
报名前,请通过厦门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ttp://hr.xmu.edu.cn/webhr)提交附件,上传需要送审的代表作电子版(PDF格式),并以论文标题命名。对于著作或大型画册、光盘等,请上传封面、首页、目录页、尾页、封底等关键信息页电子版(PDF格式)。
二、送审专家要求
评审专家应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科评估A及以上学科或知名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有条件的学院或学科可试点国际同行专家评审。个别特殊学科评审专家可为国内外知名院校教授。
评审专家从事的专业及研究方向应与申请者的情况相吻合,评审单位相关学科实力应处于国内一流地位。
三、关于评审费用的说明
1. 个人需承担2500元(申请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用,申请评定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者评审费用不足部分由学校补齐,申请评定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者评审费用不足部分由学院(单位)补齐。个人承担的评审费用,请在提交报名材料时一并缴交至学院(单位)。
2. 各学院(单位)收齐个人承担的评审费用后,请在代表作送审工作开始前分两单(一单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一单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缴交到工行厦大支行(账号:4100021709024904620;户名:厦门大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厦大支行;请务必参照以下格式备注缴款用途:XX学院/研究院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专家完成评审后,请各学院及时发放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者代表作评审费。按照财务处要求,评审费均应通过财务处“财务信息门户—网上申报系统”发放(财务处业务咨询电话:2183756),发放时需填入专家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等详细信息。因此请使用新版鉴定意见书向专家收集以上所需信息。
四、其他细则
(一)送审材料组成
代表作实行实名送审,送审代表作原则上应为本人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的成果。
1. 纸质版(单位备好,如有需要随时准备送人事处):每份送审材料由规定篇数的代表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首页至个人签字部分,申请人需签字、首页需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一份《专家鉴定意见书》组成,使用9号大信封封装(信封开口无需密封;若送审代表作含专著,则使用档案袋封装),将相应级别的《送审材料封面清单》黏贴至信封正面并在规定位置加盖骑缝章(黏贴时注意信封开口方向朝上,以免材料在分发时掉落)。
若为学院送审,请附上《厦门大学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代表作委托鉴定函》,开具对象为兄弟院校相关学院。
《送审材料封面清单》及《厦门大学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代表作委托鉴定函》相关内容请注意正确、完整填写,以免影响分发及回收工作。
《专家鉴定意见书》可自行打印,建议使用A3规格“小册子”方式印制。
2. 电子版(按要求时间发送人事处):每份送审材料由规定篇数的代表作(PDF格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首页至个人签字部分,申请人需签字、首页需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PDF格式)、一份《专家鉴定意见书》及《送审材料封面清单》组成。
(二)代表作送审有效期均为2年(即送审当年及下一个自然年)。在上一次送审有效期内,不可使用相同代表作重复送审。
(三)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申请的理由。
(四)为减轻兄弟院校人事处工作压力、提高送审效率,各学院(单位)送审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请者材料时,请直接联系寄送至兄弟院校相关学院或系、所、实验室等,《专家鉴定意见书》末页无需加盖公章。份数较少的评审材料建议使用电子邮件送审。
(五)各学院(单位)在向人事处提交送审材料时请一并提交《送审名单汇总表(详表)》,并按要求填写备注栏“是否有回避高校、是否使用上一年度送审意见”。
(六)各学院(单位)送审工作应指派专人负责,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逐步建立自有专家库,并切实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附件1.同行专家鉴定意见书(专职科研人员)0625.doc
附件2.送审材料封面清单(学校送审)0625.doc
附件3.送审材料封面清单(学院送审)0625.doc
附件4.厦门大学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代表作委托鉴定函(纸质版信封封面)0625.doc
附件5.单位送审名单汇总表(简表:7月31日前发送至dbz@xmu.edu.cn,便于提前规划送出高校)0625.xlsx
附件6.单位送审名单汇总表(详表:8月10日前,Excel版与PDF版申请者送审材料一并发送至dbz@xmu.edu.cn;纸质版备好)062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