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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工作信息
关于给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办理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03-28 访问次数:
各部门、单位:
请通知你单位的临时工(由学校支付工资)携带2张一寸免冠彩照及20元(办理医疗IC卡费)到人事科填写《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情况登记表》。已有医疗IC卡的人员不必填表,请将其医疗IC卡号上报。
时间:2003年4月7日―2003年4月12日。
人事科
200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