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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8月起高聘人员工资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07-01-12 访问次数:
全校各单位:
全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工作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收入分配制度涉及到的人员信息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文件规定从7月1日起职务变动人员的工资暂缓按新聘职务兑现。我校将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后按新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给予兑现并补发差额。
人事处
200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