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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杰出教师奖”由刘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设立,奖励长期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从事金融学科教学与科研工作、在金融学人才培养方面做出卓越贡献且参加评选时仍然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育工作者。根据《刘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关于“金融学杰出教师奖”评奖通知》(刘基会发[2015]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金融学杰出教师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20名,奖金为每人30万元。我校可推荐2名教师作为2015、2016年度“金融学杰出教师奖”的候选人。
二、参评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2.在高等院校从事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2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学科教学15年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拥有先进的教育和教学理念,注重探索教学规律,积极尝试教学方式方法创新;教学效果突出,受到学生和同行的高度认可,在提高金融学教学质量方面成就显著。
4.注重教学改革研究,在改革和完善金融学科教学体系、课程建设、团队建设和促进中国高等金融教育发展方面成就显著。
5.注重金融学专业课程建设,不断改革和丰富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反映最新理论和实践发展,在金融学教学建设方面成就显著。
6.把握学术前沿发展,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并能够将最新的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和学生论文的指导工作中。
7.近五年每年的教学工作量符合全职教师的要求。
三、评选程序
1.5月13日-26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金融学杰出教师奖评审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每份都附优秀事迹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准备一堂公开课的视频资料(刻录光盘,一式三份),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单位人事秘书。
2.5月27日-6月11日:各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评选条件和《金融学杰出教师奖评选指标体系》组织专门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3.6月12日:各单位按推荐顺序填写《“金融学杰出教师奖”候选人推荐表》,将推荐表、个人申请评审表的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将签字盖章的推荐表、个人申请评审表、优秀事迹佐证材料等纸质材料和公开课视频资料报送至师资科。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附件1“金融学杰出教师奖”评奖相关材料.rar
附件2“金融学杰出教师奖”候选人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