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厦大人[2005]6号)的有关规定,“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以下简称为入选者)需填写《总结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入选者填写《总结报告》(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科研成果的证明复印材料、学院、研究院填写所在单位教育部入选者的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校级入选者填写《总结报告)(附件3,一式两份)。学院、研究院对总结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3月2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 表格中所填写的论著指发表时标注了“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英文缩写为NCET”)的论著。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部级填写)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工作总结(部级,单位填写)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校级填写)
4.2009年度教育部和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名单
总结附件.rar
人 事 处
20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