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0年我校将继续遴选教师,派往世界各地的孔子学院从事汉语教学。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以人文社科类为主;
2.普通话达到2级甲等或相应水平,英语达到六级以上水平;
3.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5.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年龄一般为55岁以下。
具有对外汉语教学实践经验、能够较熟练运用英语或其他外语进行交流和教学者优先考虑。
二、出国期间待遇:参照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附件1),校内工资待遇保留(除午餐补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填写《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所在学院(单位)将申请人材料汇总并填写《国家公派汉语教师汇总表》(附件3)。
2.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3月15日。
申请人材料由学院(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
3.国际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面试。
4.学校同意推荐的候选人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考试。
四、注意事项:
汉语教师参加行前培训和出国前应至人事处师资科办理离校手续。
附件:1.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2.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
3.国家公派汉语教师汇总表
4.2010年各地孔子学院汉语教师需求
人 事 处
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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