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科工作信息
关于报送2009年度厦门大学博士后招收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3 访问次数:
各博士后流动站:
    2009年起,我校博士后开始实行按需招收、分类培养的管理办法。各学院应根据科研项目研究需要,综合考虑学科发展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因素,参照以下原则,拟定2009年博士后的招收计划。
    1、博士后招收类型依照经费资助来源划分为:学校资助,个人自筹、培养单位或导师资助,和企业资助(企业博士后)三大类。
    2、按现有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学校经费资助招收的博士后每年约50个,由学校负责在校工资和住房待遇。具体名额分配办法是:博士后工作基础好,历史久、规模大的理工科站点原则上一年可招收6~8个,文科站点可招收3~4个;新设站,规模小的理工科站点一年可招收3~4个,文科站点可招收1~2个。
    3、除学校资助招收有名额限制外,企业资助和个人自筹一般名额不限,但都要符合学校规定的招收条件。
    4、为保证博士后培养质量,每位合作导师指导的在站博士后累积不得超过3人。
    请各设站学院根据以上要求拟定2009年博士后的招收计划,填写附表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由于实行新的招收办法,学校将就各流动站上报的招收计划进行审核、协调后下达2009年的博士后招收指标。
   从2009年起,学校每年将分四次集中办理博士后的招收和审核工作,即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各流动站的合作导师可以根据自己科研课题的需要,向学院分管领导提出招收申请。学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合作导师的科研经费、课题需要、近期科研成果、学科建设或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同时根据博士后招收条件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经学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和批准后汇总,于每年招收月份结束的前10天(12月20日、3月20日、6月20日和9月20日)报请人事处核准,批复结果一般在两周内答复学院。
   各流动站所在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加强博士后招收工作,提前印制本院的博士后招收宣传材料,详细介绍各合作导师的研究方向、成果信息和招收博士后的科研项目,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全国著名高校的相关学科的博士点发送材料,系统地组织招收博士后的宣传工作,从中选拨优秀的博士后候选人。
                                     

                                               厦门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08年11月12日
附件下载: 厦门大学各流动站2009年度招收博士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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