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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5 访问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组建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库的通知》(闽教体〔201527号)要求,现将学校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音乐、美术、戏剧、戏曲、舞蹈、影视、美育理论与实践等学科领域。

二、推荐条件

1.能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负责,热心全省学校美育指导工作。

2.熟悉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实际,了解国内外艺术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对美育课程和教学改革中的现实问题有深入研究和一定成果。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推荐,于115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需按优先次序排列)和《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推荐表》(附件3,需上传数码照片)的电子版,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扫描PDF版一并发送至rs@xmu.edu.cn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陈精锋,2182253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组建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2.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

3.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推荐表

附件下载.rar

 

 

人事处

2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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