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组建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库的通知》(闽教体〔2015〕27号)要求,现将学校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音乐、美术、戏剧、戏曲、舞蹈、影视、美育理论与实践等学科领域。
二、推荐条件
1.能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负责,热心全省学校美育指导工作。
2.熟悉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实际,了解国内外艺术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对美育课程和教学改革中的现实问题有深入研究和一定成果。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推荐,于1月15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需按优先次序排列)和《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推荐表》(附件3,需上传数码照片)的电子版,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扫描PDF版一并发送至rs@xmu.edu.cn。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陈精锋,2182253。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组建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2.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
3.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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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