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科工作信息
关于校内申请聘任高一级职务人员签署聘用合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3 访问次数:

全校各单位:

2015年教师和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已结束,根据《关于2015年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人员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厦大人〔201583),请各学院(单位) 统一与校内申请聘任高一级职务人员进行协商,填写厦门大学聘用合同(合同附件从通知下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合同类别:教师填写《厦门大学教师聘用合同》及合同附件;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厦门大学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及合同附件。

2.合同期限:高级职务教师合同期限为5年,自201581日至2020731日止;中级职务教师合同期限为3年,自201581日至2018731日止;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合同期限为3年,自201581日至2018731日止。

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的人员需另行申请,申请表从通知下载。

3.时间安排:请各学院(单位)124日之前将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及合同附件送至人事处职称科。

                                    人事处

                                20151123

附件1:合同附件.doc  附件2:厦门大学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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