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5年教师和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已结束,根据《关于2015年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人员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厦大人〔2015〕83号),请各学院(单位) 统一与校内申请聘任高一级职务人员进行协商,填写厦门大学聘用合同(合同附件从通知下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合同类别:教师填写《厦门大学教师聘用合同》及合同附件;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厦门大学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及合同附件。
2.合同期限:高级职务教师合同期限为5年,自2015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止;中级职务教师合同期限为3年,自2015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止;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合同期限为3年,自2015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止。
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的人员需另行申请,申请表从通知下载。
3.时间安排:请各学院(单位)于12月4日之前将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及合同附件送至人事处职称科。
人事处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1:合同附件.doc
附件2:厦门大学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