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科工作信息
关于王巧萍等同志按新聘任的职员职务调整工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2-09-02 访问次数:259
    根据厦大人[2002]54文《关于王巧萍等同志职员职务聘任的通知》精神,我处已对该138位同志按新的职员职务作了相应的工资调整,将于九月份兑现,同时补发7个月工资差额,一并打入个人工资存折。
    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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