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申报福建省2013-2014年度博士后访学研修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5 访问次数:606

 

各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资助博士后人员到国(境)外访问研究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09[2009]269号)和《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2014年度百千万工程人选、博士后和青年高层次人才访学研修资助计划的通知》(闽人函〔2013320号)的有关精神,现将申报福建省2013-2014年度博士后访学研修资助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已正式在我校办理进站手续的博士后,执行研修计划时需已在站满6个月(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审批进站时间为准);

2. 与国外有关研究机构合作基础较好的学校资助类博士后优先考虑;

 

3. 已享受过博士后出国(境)项目(如闽港合作培养博士后项目等)资助的在站博士后,不再给予资助。

二、支持措施

1. 资助类型:该项目资助博士后人员到国(境)外访问研究,包括项目(课题)合作研究、短期学术交流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形式。

2. 资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因项目研究需要,可申请延长期限,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 资助额度:

合作研究和短期学术交流类

资助期限

赴国外

赴台港澳地区

1个月以内

1万元

0.8万元

1个月以上~2个月

2万元

1.5万元

2个月~3个月

3万元

2万元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类

1个月以内

1万元

0.5万元

4. 资助有效期:保留至201412月。博士后需于201412月前赴国(境)外研修。

三、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博士后在112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所在流动站管理人员,各流动站于1129日之前将经流动站审核、签字盖章的以下申报材料报送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1.《福建省百千万工程人选、博士后和青年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审核表》

2.研修机构邀请函(复印件)或联合攻关协议(复印件)

3.研修工作计划(无格式要求)

提示:20134月份曾填报《2013-2014年度百千万工程人选、博士后、青年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需求情况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博士后需按要求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博管办,电话21870392182253

附件:福建省百千万工程人选、博士后和青年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审核表.doc

厦门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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