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工作信息
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发展博士后事业,培养更多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2号)以及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函【2011】478号)精神,现就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附表1)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对于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在设站评审中将优先考虑。
三、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我校原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历史学一级学科,本次调整中拆分成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三个一级学科,本次申报可选择一个学术水平较高、科研实力较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较多的一级学科,申报确认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他两个一级学科可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原一个或多个二级学科为基础新增为一级学科的,如:“生态学”、“统计学”、“ 戏剧影视学” ,符合申请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本次可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参加统一评审。
凡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一级学科已招收过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在评审中不受设站总量限制。
四、我校符合申报新设流动站条件但未建站的学科
戏剧影视学、民族学、新闻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政治学、社会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机械 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生态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以上学科所在单位(学院或系),请根据新设站要求,认真研究,明确是否申报。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都应争取申报,同一个系里有多个学科符合条件的,可考虑学科实力较强的优先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表2),申请确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见附表3),各一式二份于2月8日前报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人事处汇总后于2月10日报省公务员局初审。
(二)根据省公务员局的初审结果反馈及工作部署,各申报及增设流动站的单位要求于2月24日前将《申报表》一式十一份或确认表(一式四份)连同电版正式报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学校统一汇总审核后,于3月1日前报省公务员局。
各院(系)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请严格按工作时限完成材料的报送。申报材料内容如有涉密需注明,不需报送电子文本。
联 系 人:罗俊峰 电 话:2187039
Email: bsh@xmu.edu.cn
附表 :1.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2. 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
厦门大学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下载: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附件下载: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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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发展博士后事业,培养更多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2号)以及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函【2011】478号)精神,现就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附表1)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对于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在设站评审中将优先考虑。
三、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我校原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历史学一级学科,本次调整中拆分成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三个一级学科,本次申报可选择一个学术水平较高、科研实力较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较多的一级学科,申报确认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他两个一级学科可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原一个或多个二级学科为基础新增为一级学科的,如:“生态学”、“统计学”、“ 戏剧影视学” ,符合申请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本次可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参加统一评审。
凡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一级学科已招收过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在评审中不受设站总量限制。
四、我校符合申报新设流动站条件但未建站的学科
戏剧影视学、民族学、新闻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政治学、社会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机械 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生态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以上学科所在单位(学院或系),请根据新设站要求,认真研究,明确是否申报。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都应争取申报,同一个系里有多个学科符合条件的,可考虑学科实力较强的优先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表2),申请确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见附表3),各一式二份于2月8日前报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人事处汇总后于2月10日报省公务员局初审。
(二)根据省公务员局的初审结果反馈及工作部署,各申报及增设流动站的单位要求于2月24日前将《申报表》一式十一份或确认表(一式四份)连同电版正式报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学校统一汇总审核后,于3月1日前报省公务员局。
各院(系)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请严格按工作时限完成材料的报送。申报材料内容如有涉密需注明,不需报送电子文本。
联 系 人:罗俊峰 电 话:2187039
Email: bsh@xmu.edu.cn
附表 :1.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2. 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
厦门大学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下载: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