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科和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11-22 访问次数:460
  关于申报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科和指导教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厅 [2004]8号)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报送04年度(指05年春季)和05年度(05年9月--06年7月)计划,填写《拟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及基本情况表》和《申请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指导教师情况及课题名称汇总表》。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专业按二级学科申报,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和优势学科,能够为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研修和工作条件。指导教师应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

二、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拟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及基本情况表》和《申请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指导教师情况及课题名称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并发一份电子版到rscs@xmu.edu.cn
                      
  人    事    处
   2004-11-22

附件下载:拟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及基本情况
附件下载:申请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指导教师情况及课题名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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