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的通知
关于推荐“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激发我省广大人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书育人、敬业爱生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更好地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省委、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推荐范围
1978年以来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包括离退休教师。
候选人范围不包括教育工作者;现任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干部和各级各类学校现任党政一把手不参加评选;已故不作为参选对象;调离本省、调离学校的教师不参加评选;已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福建省杰出科技人员”不参加评选。“1978年以来”的时间范围指1978年1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
二、候选人推荐条件
1.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宽广厚实的业务知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长期在我省教育第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其主要教育教学成就对全省或全市教育教学水平、教育质量的提高起示范和带动作用,在广大师生和我省教育界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
3.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1978年以来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
②1978年以来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模范教师、或省部级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其中:高校教师应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或者获得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授予的教学名师奖;其余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应获得特级教师的荣誉称号。
三、推荐材料要求
1、《“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情况简明表》一份;
3、附候选人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候选人推荐表、情况简明表请发Email至rscs@xmu.edu.cn。
因申报时间较紧,请各单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候选人材料于11月9日之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有关表格请见附件。
厦门大学人事处
2004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情况简明表》
附件下载:《“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如果附件打不开, 请按右键将目标另存后,再打开。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激发我省广大人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书育人、敬业爱生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更好地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省委、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推荐范围
1978年以来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包括离退休教师。
候选人范围不包括教育工作者;现任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干部和各级各类学校现任党政一把手不参加评选;已故不作为参选对象;调离本省、调离学校的教师不参加评选;已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福建省杰出科技人员”不参加评选。“1978年以来”的时间范围指1978年1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
二、候选人推荐条件
1.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宽广厚实的业务知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长期在我省教育第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其主要教育教学成就对全省或全市教育教学水平、教育质量的提高起示范和带动作用,在广大师生和我省教育界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
3.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1978年以来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
②1978年以来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模范教师、或省部级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其中:高校教师应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或者获得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授予的教学名师奖;其余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应获得特级教师的荣誉称号。
三、推荐材料要求
1、《“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情况简明表》一份;
3、附候选人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候选人推荐表、情况简明表请发Email至rscs@xmu.edu.cn。
因申报时间较紧,请各单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候选人材料于11月9日之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有关表格请见附件。
厦门大学人事处
2004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