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03~2004学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4-05-19 访问次数:101
  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建立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并做好200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厦人才[2003]33号)文件精神,为了如实反映人事代理人员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职业能力、职业信誉、个人诚信、科研成果、培训等相关信息,决定为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完整的业绩档案,各单位年终考核的结果将作为业绩档案的主要内容一并归入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
    根据厦大人[2003]52号文件规定,我校自2003年1月1日起,除教学科研人员以外的其他新进人员均实行聘用制,其人事关系实行代理制。各单位上述专业技术人员在考核时须填写《厦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此表双面,可在人事处主页http://rsc.xmu.edu.cn 下载),经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04年6月18日前送人事处归档。
附件:《厦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人  事  处
                                   二OO四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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