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科工作信息
关于发放2011年防暑降温费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我校2011年的防暑降温费参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厦财文[2000]24号)规定执行,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一、发放标准:在职人员每人每月150元,由我校发放退休费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20元。
二、发放办法:
1.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5月至9月共5个月)于5月27日一次性发放(将于近日到账)。
2.人才派遣人员及租赁工勤人员从2011年5月至9月随工资按月发放。
三、独立核算单位是否参照执行,自行决定。
厦门大学人事处
2011年5月27日
我校2011年的防暑降温费参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厦财文[2000]24号)规定执行,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一、发放标准:在职人员每人每月150元,由我校发放退休费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20元。
二、发放办法:
1.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5月至9月共5个月)于5月27日一次性发放(将于近日到账)。
2.人才派遣人员及租赁工勤人员从2011年5月至9月随工资按月发放。
三、独立核算单位是否参照执行,自行决定。
厦门大学人事处
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