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科工作信息
关于做好我校2005年工人技师评聘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8-15 访问次数:128
全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5]10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05年工人技师评聘报名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技师评聘的工种范围、对象
    (一)工种范围:2005年开展技师评聘试点工作共14个行业55个工种(见附件1)。
    (二)对象
        经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合格,2001年底前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的技术工人。
    二、申报技师的条件
    申报工人技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独特技术、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的能力,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有培训高、中级技术工人的水平。
    (三)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或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对于获得下列三项有关先进奖励、发明革新及竞赛获奖荣誉之一者,可提前一年申报技师任职资格:
    1、在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省部级以上的工人技术竞赛中取得个人前十名或地市(厅局)级工人技术竞赛中取得个人前三名。
    2、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地市(厅局)级二等奖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技术成果奖。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省级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五)对于在1976年以前参加工作,表现好,技艺高的技术工人,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同意,今年申报技师学历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拟申报者请于二00五年八月廿六日之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技师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学历和高级工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技术工作总结(即本人对多年技术工作的经验总结或对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实践操作问题的理论总结,能充分体现个人的技术理论水平)或论文一篇、有关的工作成果或技术成果证明材料,提前年限申报的,加附有关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考核。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高级技师任职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交纳报名费145元,单位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件3)一式十份。各单位汇总并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后于二00五年九月八日之前报人事处劳工科。
    3、培训考核
    技师的培训采取脱产、半脱产和业余自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培训累计总课时不得少于240个课时(其中脱产培训课时不少于120课时)。培训使用指定的教材。
    技师考核在培训的基础上进行,考核的内容为职业道德课程、专业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三个部分。


附件1:《2005年技师评聘试点工种范围及职数》
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高级技师任职申报表》
附件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附件4:《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厦门大学人事处
                                                  二00五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附件下载: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附件下载: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高级技师任职申报表
附件下载:2005年技师评聘试点工种范围及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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