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科工作信息
领取保健干部体检表通知
发布时间:2005-01-05 访问次数:193
  (一)、请以下单位速来人事处干部保健办领取保健干部体检表:
校办     南洋研究院   公共事务学院    艺术学院   台湾研究院
海洋与环境学院    管理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物理与机电学院
经济学院   教育研究院   生命科学院   数学学院  外文学院    法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医院    体育教学部  海外教育学院  马列部  出版社   人文学院
(二)、请以下单位来人事处干部保健办领取《厦门市干部医疗保健政策宣传手册》
出版社   法学院   公共事务学院   管理学院   海洋与环境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教育研究院    经济学院    马列部    南洋研究院  人文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台湾研究院   体育部  外文学院    校办     物理与机电学院    医院   艺术学院    数学学院

    本年度干部保健对象体检工作将于2004年12月26日正式展开,为做好本年度的干部保健对象体检工作,现将本年度干部保健对象名单、体检安排、车辆安排、注意事项、体检表下发到各单位,希望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详细通知到干部保健对象本人,以协助做好本次干部保健对象体检工作。

体检注意事项:
1、本次体检安排在中山医院进行。
2、本次体检时间安排在2004年12月26日――2005年1月18日,共分9批体检。(安排表见通知)
3、周日(12月26日、元月9日、元月16日)体检的干部须于当日7:30分到达中山医院,其他日期体检的干部须于8:00到达中山医院。
4、体检干部在体检的前一天不得吃油腻食品,晚9:00后不得进食,可喝水。
5、体检干部在体检当日不得进食,须空腹、憋尿。
6、体检干部无法按照学校安排的批次体检的,请提前反馈人事处。本批次无法体检的保健干部经安排可顺推到下一批或于2005年01月18日后一周内(1月24日前)自行到中山医院补检。
7、本次体检学校负责安排车辆接送。体检干部无法按照学校安排的批次体检的,个人自行到医院体检,学校不再安排车辆。(车辆安排另见通知)
8、 本次体检截止日期为2005年1月24日,请干部保健对象于此日前完成体检。逾期学校将与市保健办核对本年度账目,不再受理体检事宜。

联系电话:2182538  郭老师,小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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