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科工作信息
关于发放2004年防暑降温费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我校2004年的防暑降温费参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厦财文[2000]24号)规定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5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20元。
二、发放办法:从6月起每月随工资发放,共发五个月。
三、临时工按实际工作时间以每人每月75元计算,于9月7日前将名单报送劳工科审核。
四、独立核算单位是否参照执行,自行决定。
厦门大学人事处
二00四年六月八日
我校2004年的防暑降温费参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厦财文[2000]24号)规定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5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20元。
二、发放办法:从6月起每月随工资发放,共发五个月。
三、临时工按实际工作时间以每人每月75元计算,于9月7日前将名单报送劳工科审核。
四、独立核算单位是否参照执行,自行决定。
厦门大学人事处
二00四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