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科工作信息
关于做好我校二00三年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报名的通知
(2003)厦大人14号
关于做好我校二00三年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报名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二00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3]72号)文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名范围、对象
现在在岗、已转正定级的工勤人员(含合同制工勤人员)。
二、 报名条件
报名者必须符合下列之第1、2项条款以及第3、4、5、6、7、8条款之一:
1、思想政治表现合格,生产工作成绩考核合格。
2、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3、凡持有省、市政府人事部门1997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中级工岗位证书,且工作年限20年(工龄计算至今年底)以上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4、凡持有省、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1997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初级工岗位证书,且工作年限10年(工龄计算至今年底)以上的,可以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5、符合下列有关奖励先进及发明革新、竞赛获奖者的规定,可以破格申报:
持本等级技术岗位证书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比赛名次、成果证书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比赛证书、成果证书及模范称号的名称应符合福建省人事厅闽人薪[1995]25号、[1996]11号文的规定,下同),可提前2年(指工作年限或持证年限两项中的一项,下同)申报上一技术等级考核;持本等级技术岗位证书期间获得地、厅级比赛名次、成果证书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可提前1年申报上一技术等级考核。
6、凡未参加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应先参加初级工的岗位考核。
7、已参加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但未取得岗位证书的可申报原报考的岗位等级。
8、2002年至这次报名结束前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经单位同意,可按福建省人事厅闽人薪[1995]25号、[1996]11号文规定的本等级申报条件直接报考相应的工种等级。
三、 报名办法
1、 个人向所在单位报名,并交纳报名有关费用140元(包含报名费80元,职业道德课程培训考核费35元及业务教材费25元)。
2、 各单位于二00三年七月二日之前将《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花名册》(如报考者有新录用、转岗、获奖以及上年度考核未通过,本年度重新考核等情况,应在备注栏说明)报送人事处劳工科,领取《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登记表》及《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信息卡》。
3、 所在单位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后,将考核结果填写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登记表》的相应栏目中。
4、 各单位于二00三年七月十日之前将审核后的登记表、信息卡和报名有关费用汇总后报送人事处劳工科,人事处复核后报送省人事厅审核认定。
附件: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花名册
厦门大学人事处
二00三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工勤 技术等级 报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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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2份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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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二00三年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报名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二00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3]72号)文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名范围、对象
现在在岗、已转正定级的工勤人员(含合同制工勤人员)。
二、 报名条件
报名者必须符合下列之第1、2项条款以及第3、4、5、6、7、8条款之一:
1、思想政治表现合格,生产工作成绩考核合格。
2、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3、凡持有省、市政府人事部门1997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中级工岗位证书,且工作年限20年(工龄计算至今年底)以上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4、凡持有省、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1997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初级工岗位证书,且工作年限10年(工龄计算至今年底)以上的,可以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5、符合下列有关奖励先进及发明革新、竞赛获奖者的规定,可以破格申报:
持本等级技术岗位证书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比赛名次、成果证书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比赛证书、成果证书及模范称号的名称应符合福建省人事厅闽人薪[1995]25号、[1996]11号文的规定,下同),可提前2年(指工作年限或持证年限两项中的一项,下同)申报上一技术等级考核;持本等级技术岗位证书期间获得地、厅级比赛名次、成果证书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可提前1年申报上一技术等级考核。
6、凡未参加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应先参加初级工的岗位考核。
7、已参加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但未取得岗位证书的可申报原报考的岗位等级。
8、2002年至这次报名结束前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经单位同意,可按福建省人事厅闽人薪[1995]25号、[1996]11号文规定的本等级申报条件直接报考相应的工种等级。
三、 报名办法
1、 个人向所在单位报名,并交纳报名有关费用140元(包含报名费80元,职业道德课程培训考核费35元及业务教材费25元)。
2、 各单位于二00三年七月二日之前将《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花名册》(如报考者有新录用、转岗、获奖以及上年度考核未通过,本年度重新考核等情况,应在备注栏说明)报送人事处劳工科,领取《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登记表》及《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信息卡》。
3、 所在单位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后,将考核结果填写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登记表》的相应栏目中。
4、 各单位于二00三年七月十日之前将审核后的登记表、信息卡和报名有关费用汇总后报送人事处劳工科,人事处复核后报送省人事厅审核认定。
附件: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花名册
厦门大学人事处
二00三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工勤 技术等级 报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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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2份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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