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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0-09 访问次数:98
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字〔2006〕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接受学科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和优势学科。
    导师一般应为博导,且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并同意接收外校国内访问学者。
    二、申报要求:
    申请学科按二级学科填报,或者按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名称填报。
    请各有关学院、研究院于2006年10月17日前,将《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下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纸质材料一份用5号宋体、A4纸打印并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rscs@xmu.edu.cn。
附件下载: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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