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科工作信息
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的二次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闽人办[2005]41号《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
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通知精神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候选人。因报送省人事厅的推荐材
料截止在7月8日,请各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务必于7月5日之前将《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推
荐申请表》一式十一份及有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材料以及国内
外对推荐人所做成果的评价等材料复印件一式十一份)报博士后办公室, 并将《优秀博士后
研究人员推荐申请表》电子版报至bsh@xmu.edu.cn 。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05年6月30日
附件1
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的通知
闽人办[2005]41号
各有关设区市人事局,各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纪念博士后制度建立二十周年,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5]54号)要求,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和我省将于今年表彰一批在各行
各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人事局、各有关单位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
(附件1)规定的范围和条件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推荐数量按照《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
推荐数》(附件2)确定,我厅将通过评审,推荐2-3名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候选人,并
确定10名左右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候选人。
二、各设区市人事局、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推荐申请表》(表格可从
国家人事部网站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栏目中下载:http://www.mop.gov.cn),连同相关证
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材料以及国内外对推荐人所做成果的评价等
材料复印件)及《推荐申请表》电子文档于7月8日前报送省人事厅专家工作处(均一式10
份)。联系人:曾铭,联系电话:0591-87839322。
附:1、《关于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54号)
2、 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推荐数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2
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推荐数
福州大学:1 福建师范大学:2
福建农林大学:3 福建医科大学:1
厦门大学:5 中科院福建物构所:1
福州市:1 厦门市:3
泉州市:3 漳州市:1
龙岩市:1 三明市:1
南平市:3 福建省电力公司:1
福建省农科院:1
根据闽人办[2005]41号《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
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通知精神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候选人。因报送省人事厅的推荐材
料截止在7月8日,请各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务必于7月5日之前将《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推
荐申请表》一式十一份及有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材料以及国内
外对推荐人所做成果的评价等材料复印件一式十一份)报博士后办公室, 并将《优秀博士后
研究人员推荐申请表》电子版报至bsh@xmu.edu.cn 。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05年6月30日
附件1
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的通知
闽人办[2005]41号
各有关设区市人事局,各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纪念博士后制度建立二十周年,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5]54号)要求,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和我省将于今年表彰一批在各行
各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人事局、各有关单位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
(附件1)规定的范围和条件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推荐数量按照《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
推荐数》(附件2)确定,我厅将通过评审,推荐2-3名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候选人,并
确定10名左右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候选人。
二、各设区市人事局、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推荐申请表》(表格可从
国家人事部网站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栏目中下载:http://www.mop.gov.cn),连同相关证
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材料以及国内外对推荐人所做成果的评价等
材料复印件)及《推荐申请表》电子文档于7月8日前报送省人事厅专家工作处(均一式10
份)。联系人:曾铭,联系电话:0591-87839322。
附:1、《关于推荐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54号)
2、 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推荐数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2
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推荐数
福州大学:1 福建师范大学:2
福建农林大学:3 福建医科大学:1
厦门大学:5 中科院福建物构所:1
福州市:1 厦门市:3
泉州市:3 漳州市:1
龙岩市:1 三明市:1
南平市:3 福建省电力公司:1
福建省农科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