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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省第七批“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5-23 访问次数:135
              关于选拔省第七批“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根据《关于选拔我省第七批“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通知》(闽人发〔2005〕70号),现就做好福建省第七批“百千万人才工程”我校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
    (一)省人事厅下达给我校的人选指标为5名。
    (二)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人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求实创新,学风严谨,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并取得重大成果。一般应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从事基础性研究工作,其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专家的公认。
    (三)从事应用技术、工程技术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有较大发明创造或革新,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获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学术、技术水平较高,得到省内同行公认者,获国家科技四大奖、省(部)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一部以上学术专著的人员。
    (四)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深造诣成绩优良,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得到省(部)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或获省政府颁发的特级教师称号者。
    (五)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成果明显有一定创见性,对学科建设或“三个文明”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的人员。
    (六)对具备上述条件在我省重点工程和项目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应予以重点推荐。
    三、选拔程序
    1.由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进行公开选拔,并组织同行专家对人选进行审核,于2005年6月10日前将《“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需盖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公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rscs@xmu.edu.cn。
    2.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初审后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报送省人事厅。
    附件:1.“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
          2. “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人  事  处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附件下载: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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