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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5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评审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1-21 访问次数:105
关于申报2005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评审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评审制项目的通知》(师培字[2005]001号)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05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评审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1、面向高校大多数学生的基础课教师培训项目;学科发展迅速的专业课教师培训项目;教学改革成绩突出,实践效果好的实验、实习课程教师培训项目。
2、信息类、生命科学类、新材料科学类等国家产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教师培训项目;加入WTO后国家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师培训项目;新兴交叉边缘学科专业教师培训项目;“双语授课”师资培训项目。
3、现代教育理论、现代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培训项目,尤其是与“两课”教学内容和方法相关的培训项目。
所申报项目应有充足的生源,每项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二、申报条件
1、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
2、具有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实验室,重点教学基地,教育部确定的高职师资培训基地等重点教学科研基地和优势学科。
3、研修班学员住宿由申报学院(单位)自行解决。
三、经费资助
教育部将给予被批准举办的高级研修班项目提供适当经费补助,具体资助额度视项目情况而定。

四、申报办法
1.请同意申报的学院(单位)认真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评审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也可从http://www.ccf.edu.cn下载)。申报表须用计算机录入。
2.请于2005年1月26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申报表》一式六份和学院同意办班报告(加盖学院公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并发一份申报表电子版到rscs@xmu.edu.cn 。







                                   厦门大学人事处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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