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科工作信息
关于发放2012年教师节慰问金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2012年教师节慰问金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一、发放标准:由学校发放工资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300元/人;厦大医院、出版社、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在职校编人员150元/人;博士后150元/人;校聘派遣人员300元/人;校聘租赁临时工100元/人。
二、发放办法:随9月工资发放。
人事处
2012年9月10日
2012年教师节慰问金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一、发放标准:由学校发放工资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300元/人;厦大医院、出版社、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在职校编人员150元/人;博士后150元/人;校聘派遣人员300元/人;校聘租赁临时工100元/人。
二、发放办法:随9月工资发放。
人事处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