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科工作信息
关于教师职务聘任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中聘任组织与聘任程序规定的实施细则》(厦大人〔2013〕151号文)已经下发,现请各学院(单位)就教师职务聘任相关事宜做好如下工作:
1.制定院长提名规则、教授委员会的选举原则及具体议事规则。
2.选举产生教授委员会成员(按附件1格式填报)。
3.根据即将公布的新一轮定编定岗方案,结合学科发展规划,拟定今后五年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分年度,按附件2格式填报)。前三年投入岗位数可适当多一些、后两年少一些;也可依照各学科的空岗,兼顾即将退休的具体情况来定。
4.制定2013年的招聘方案(按附件3格式填报),以便启动教师新聘和高聘工作。
请各学院(单位)于9月16日前将附件1-3的电子版和书面版报送人事处职称科备案(其中书面版需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人事处
2013年8月5日